沙凉书阁 > > 活寡(李伟光陆铮)完结小说推荐_小说全文免费阅读活寡李伟光陆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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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牌作家“辑魔上校”的优质好文,《活寡》火爆上线啦,小说主人公李伟光陆铮,人物性格特点鲜明,剧情走向顺应人心,作品介绍:男女剧情人物分别是陆铮,李伟光,林晚意的现代言情,先虐后甜,年代,破镜重圆,追妻小说《活寡十一年,腰更细了》,由网络作家“辑魔上校”所著,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本站纯净无弹窗,欢迎阅读!本书共计8667字,1章节,更新日期为2025-07-25 22:18:39。目前在本网 sjyso.com上完结。小说详情介绍:活寡十一年,腰更细了
主角:李伟光,陆铮 更新:2025-07-26 02:2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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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苦守了十一年的活寡,就在我捧着未婚夫陆铮的二等功勋章,准备嫁给厂长儿子的当天,
他回来了。人群散开,那个我刻进骨血里的男人,一身伤疤,满眼霜寒,
像看一个陌生人一样看着我,薄唇轻启:“同志,请问你是谁?”我心口一窒,
感觉自己这十一年,像个天大的笑话。可当晚,这个说着不认识我的男人,却翻进了我的窗,
把我死死按在床角,滚烫的呼吸喷在我的耳廓:“晚意,你的腰,怎么比以前更细了?
”01“林晚意,别给脸不要脸!陆铮都失踪十一年了,坟头草都比人高了!你还等什么?
”“李哥看得上你,那是你的福气!今天这亲,你定也得定,不定也得定!
”1986年的盛夏,红星机械厂的家属院里,我被一群人堵在墙角。
为首的是厂长儿子李伟光,油头粉面,仗着他爹的势,在厂里横着走。
他手里攥着一张崭新的“永久”牌自行车票,眼神里的占有欲几乎要化为实质,
将我生吞活剥。今天,是我和陆铮约定的第十年的最后一天。十一 年了,他杳无音信。
所有人都说他死了,死在了南疆的丛林里。只有我,像个傻子,
守着他一句“等我回来娶你”,从十六岁等到了二十七岁。周围的邻居指指点点,
话里话外都是嘲讽。守了十一年活寡,也不知道图啥。“还真当自己是贞洁烈女了?
陆铮的面儿她还记不记得都两说。”我攥紧了口袋里那张已经褪色的照片,照片上,
十八岁的少年陆铮穿着军装,英姿勃发,笑得比太阳还晃眼。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捏紧,
疼得我喘不过气。李伟光见我迟迟不松口,没了耐心,一把抢过旁边人递来的订婚红绸,
就想往我手腕上缠:“林晚意,我告诉你,老子今天非把你办了不可!
”就在那粗糙的红绸即将触碰到我皮肤的瞬间——“住手!”一声清脆的呵斥从人群外传来。
一个穿着军装的年轻战士,气喘吁吁地挤了进来,他看见我,敬了个标准的军礼,
眼圈却红了:“请问,您是林晚意同志吗?”我木然地点了点头。
李伟光不耐烦地啐了一口:“你谁啊?耽误老子好事!”小战士没理他,
而是从随身的挎包里,郑重地取出一个用红布包裹的木盒,双手递到我面前。
他的声音带着压抑的哽咽:“嫂子,我是陆铮哥的兵,我叫张帆。这是……这是部队送来的,
陆铮哥的遗物。”遗物。这两个字像两把淬了毒的尖刀,瞬间扎穿了我的耳膜,
搅碎了我心里最后一点微光。我颤抖着手,打开木盒。里面静静地躺着一枚二等功勋章,
还有一封信。信是陆铮的字迹,龙飞凤舞,力透纸背,每一个字都像是刻在我心上。“晚意,
见字如面。此去经年,恐无归期。忘我,嫁人,勿念。”短短十二个字,
耗尽了我全部的力气。周围的喧嚣声仿佛都远去了,我脑子里嗡嗡作响。李伟光看到这一幕,
脸上露出得意的笑:“看见了?林晚意,他让你嫁人!你还等什么?现在,
我就是你最好的选择!”他伸手就要来拉我。我猛地后退一步,用尽全身力气,
将那个装着“遗物”的盒子死死抱在怀里。就在这一片混乱和绝望之中,
一道锐利如鹰隼的目光,穿透了嘈杂的人群,落在了我的身上。工厂门口,不知何时,
站了一个男人。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旧军装,身形笔挺如松,
浑身散发着生人勿近的凛冽气息。岁月在他脸上刻下了风霜的痕迹,
一道狰狞的疤痕从他的右边眉骨划过眼角,为他俊朗而冷硬的五官平添了几分悍匪般的凶戾。
他只是站在那里,整个家属院仿佛都安静了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他的身上。
我的心脏,在那一刻,停止了跳动。是他。是陆铮。他回来了。02我做梦都没想到,
我和陆铮的重逢,会是这样一番光景。他回来了,却像个局外人,
冷冷地看着我被逼婚的闹剧。李伟光也被这突然出现的人震住了,他眯着眼打量着陆铮,
色厉内荏地吼道:“你他妈谁啊?看什么看!”陆铮的视线终于从我身上移开,
落在了李伟光身上。那眼神,没有丝毫温度,像是在看一个死物。仅仅一眼,
李伟光就吓得后退了半步,后面的话全堵在了喉咙里。全场鸦雀无声。这就是陆铮,
哪怕他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做,他骨子里的那股气势,就能压得人喘不过气。
我抱着怀里的木盒,一步一步,像踩在刀尖上,走向他。十一载,四千多个日夜的思念,
在这一刻尽数化为翻涌的酸楚。我以为他会像从前一样,张开双臂,把我揉进怀里,
笑着说:“晚意,我回来了。”可是没有。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我走近,
眼神里没有久别重逢的喜悦,只有一片深不见底的漠然。“陆铮……”我开口,
声音抖得不成样子。就在我即将走到他面前时,他终于动了。他不是走向我,而是侧身,
让开了路。一个完美的、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姿态。然后,他开口了,
声音比北方的寒冬还要冷。同志,请问你是谁?我的世界,轰然倒塌。他忘了我。
他竟然忘了我。这个认知,比刚才那封“遗书”还要残忍。我死死地盯着他,
想从他脸上找出哪怕一丝一毫伪装的痕迹。可是没有。他的眼神那么陌生,那么坦然,
仿佛我们真的是第一次见面。那道从眉骨划过眼角的疤痕,像一条丑陋的蜈蚣,
趴在他英俊的脸上,也趴在了我的心上,提醒着我他这些年经历了什么,
也提醒着我们之间隔了多远的距离。李伟光看出了端倪,胆子又大了起来,他冲上来,
一把将我拉到他身后,摆出一副保护者的姿态,对着陆铮叫嚣:“我管你是谁!
这是我未婚妻,识相的赶紧滚!”陆铮的眉头,几不可察地皱了一下。他没有再看我,
而是看向了那个自称是他“战友”的张帆。张帆也懵了,他看看陆铮,又看看我,
结结巴巴地说:“陆……陆队,您……您不认识嫂子了?
”陆铮的目光沉静如水:“我的档案里,没有家属。”一句“没有家属”,
将我彻底钉在了耻辱柱上。是啊,我们只是有婚约,还没领证,法律上,我什么都不是。
我这十一年的等待,成了一个彻头彻尾的笑话。周围的哄笑声和议论声像潮水一样涌来,
将我淹没。我再也撑不住,眼前一黑,彻底失去了知觉。03我再次醒来,
是在厂里的医务室。刺鼻的消毒水味让我一阵反胃,我撑着床坐起来,手背上还扎着针。
旁边陪着我的,是我的工友兼闺蜜,赵秀红。“晚意,你可算醒了!吓死我了!
”赵秀红眼圈红红的。我哑着嗓子问:“陆铮呢?”赵秀红撇了撇嘴,没好气地说:“走了!
被部队的人接走了!听那个叫张帆的小战士说,你那未婚夫,脑子受了伤,
好多事都不记得了!”失忆。多可笑的理由。电视剧里的狗血桥段,竟然发生在了我身上。
“我看他不是失忆,是变心了!”赵秀瑞愤愤不平,“肯定是外面有人了!男人啊,
没一个好东西!你看看他看你的那眼神,跟看块抹布似的,哪有半点情分?”我没有说话,
只是默默地攥紧了拳头。指甲掐进掌心的刺痛,让我保持着清醒。我不信。
我不信那个会为了给我买一串糖葫芦,跑遍整个县城的少年,会忘了我。
我不信那个每次写信,都会在结尾画一个笨拙笑脸的男人,会忘了我。接下来的几天,
陆铮失忆归来的消息像长了翅膀,传遍了整个红星机械厂。我成了所有人同情的对象,
也是所有人背后的笑料。“听说了吗?林晚意等了十一年,结果人家回来,根本不认她!
”“可不是嘛,白瞎了那么多年青春,现在二十七了,成了老姑娘,谁还要啊?
”李伟光更是像一只闻到血腥味的苍蝇,每天准时到我的车间门口报道,嘴上说着关心我,
眼神里的算计却毫不掩饰。“晚意,想开点。那种男人,不值得。你看,我才是真心对你的,
只要你点头,那辆‘永久’自行车,明天就给你骑来!”他以为自己抓住了我的软肋,
以为我走投无路,只能选择他。我看着他那张令人作呕的脸,心里一片冰冷。我擦干眼泪,
挺直了背脊。从前,我是为了等陆铮回来,才在这厂里安安分分,不惹是非。现在,
他回来了,哪怕他忘了我,我也不能让他看到我这副任人欺凌的窝囊样。我抬起手,
将垂到脸颊的一缕碎发别到耳后,这个动作我做过千百遍,
每一次都是为了让他能更清楚地看清我的脸。今天,我是做给我自己看。
我迎上李伟光的目光,一字一句,清晰无比:“李伟光,我就是嫁不出去,烂在家里,
也看不上你。听懂了吗?”我的声音不大,但车间门口围观的工友们都听见了。李伟光的脸,
瞬间涨成了猪肝色。04李伟光在全厂面前丢了面子,自然不会善罢甘休。但我没空理他。
当晚,陆铮的那个战友张帆,偷偷摸摸地找到了我家。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
一脸的愧疚和不安。“嫂子,对不起,我不知道陆队他……他会这样。
”他从怀里掏出一个军绿色的笔记本,塞到我手里:“嫂子,
这是陆队在执行任务期间的日记。上面有很多机密,都被涂黑了,但是……但是有些东西,
或许对你有用。”我接过笔记本,入手很沉。张帆压低了声音,告诉我:“陆队这次的任务,
是最高机密。他受了很严重的伤,尤其是头部,医生说他有创伤后应激障碍,
伴有选择性失忆。他只记得任务,不记得和任务无关的任何人,任何事。”不是不爱,
只是病了。这个认知,像一剂强心针,瞬间注入我枯萎的心脏。送走张帆,我回到屋里,
就着昏黄的灯光,翻开了那本承载了他十年岁月的日记。大部分的页面,
都被黑色的墨水涂得严严实实。只有在一些缝隙里,
能看到诸如“潜伏”、“坐标”、“爆破”之类的字眼,触目惊心。我无法想象,这十一年,
他是怎么过来的。我一页一页地翻着,指尖划过那些冰冷的文字,
仿佛能感受到他当时的孤独和危险。终于,在最后一页,我看到了熟悉的字迹。没有日期,
也没有内容,只有两个字,写得很大,力道大得几乎要划破纸背。“晚意。”我的眼泪,
瞬间决堤。他又写了一页。还是那两个字。“晚意。”一页,又一页。整整十页,
每一页的最后,都写着我的名字。像是他在最绝望、最痛苦的时候,一遍又一遍,
在心里默念着我的名字,来汲取活下去的力量。那个笔记本的封皮内侧,有一个小小的夹层,
我用指甲轻轻划开,里面掉出一张小小的,被磨得起了毛边的大头贴。是十六岁的我,
扎着两个麻花辫,笑得没心没肺。原来,他不是什么都没带。
他把我带在了离心脏最近的地方。我抱着笔记本,哭得泣不成声。陆铮,你这个混蛋。
你这个全世界最坏的混蛋。第二天,我擦干眼泪,换上了一件的确良白衬衫,
这是当年我最喜欢的衣服,因为陆铮说,我穿白色最好看。我去了县里唯一的一家国营饭店,
咬牙花了一半的工资,点了一盘红烧肉。然后,我端着那盘还冒着热气的红烧肉,
直接去了县武装部。我要去找他。他忘了,我就帮他想起来。他不来找我,那我就去找他。
这辈子,我赖定他了。05县武装部的招待所,戒备森严。我被门口的哨兵拦了下来。
“同志,这里是军事管理区,请你离开。”我把手里的铝制饭盒举了举,
尽量让自己的笑容看起来真诚又无害:“同志你好,我找陆铮,我是他……对象,
来给他送饭。”哨兵上下打量了我一眼,眼神里带着一丝怀疑和同情。显然,
这几天关于我的“笑话”,他们也听说了。“你等一下。”哨兵进去通报,我提着饭盒,
站在太阳底下,手心紧张得全是汗。我不知道他会不会见我。
万一他把我当成死缠烂打的疯女人,直接赶我走怎么办?就在我胡思乱想的时候,大门开了。
走出来的不是陆铮,而是张帆。张帆一脸为难:“嫂子,陆队他……他不想见你。
”意料之中的答案,心还是沉了下去。我深吸一口气,把饭盒递给他:“那麻烦你,
把这个交给他。这是我做的红烧肉,他以前最爱吃。”张帆犹豫了一下,还是接了过去。
我看着他转身的背影,忽然开口道:“张帆同志,你告诉他,肉要趁热吃。还有,
让他别忘了,当年是谁在河里摸鱼差点淹死,被他像拎小鸡一样拎上岸的。
”这是我与陆铮之间的秘密。我十六岁那年,为了给他改善伙食,逞能下河摸鱼,
结果脚抽筋,差点去见马克思。是陆铮跳下来救了我。当时他骂我“蠢得像头猪”,
却在第二天,送来了我人生中第一双属于自己的新雨鞋。我不信,他能忘得一干二净。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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