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金丝雀,把我送她的高定礼服剪了。当着我的面,一刀一刀,剪成了乞丐装。
那把锋利的剪刀,就抵在她白皙的脖颈上,她笑得像个妖精:“沈聿,你的白月光回来了,
这身皮,我不想再披了。”我掐着她的下巴,看她眼底的疯狂与决绝,心头那股熟悉的烦躁,
竟夹杂着连我自己都未曾察觉的惊慌。我以为她只是我豢养的宠物,却忘了,野玫瑰,
终究是带刺的。01“咔嚓——”名贵丝绸撕裂的声音,在我顶层公寓里显得格外刺耳。
江晚手里握着一把裁缝用的大剪刀,正一刀一刀,把我花七位数拍下的高定礼服,
从裙摆剪向腰线。布料的残骸落在光洁的大理石地板上,像一只只破碎的蝴蝶。三分钟前,
我的手机屏幕亮起,来电显示只有一个字——“晴”。我接了,
电话那头是我惦念了三年的白月光,温晴。她说:“阿聿,我回来了。”就这么一句话,
我身边的江晚,就疯了。她是我养了三年的金丝雀,乖巧、懂事,最会讨我欢心。
我让她往东,她绝不往西。我让她穿这身“月光女神”去参加晚宴,为我挣足面子,
她也只是温顺点头。可现在,她剪碎了这身“月光”,也剪碎了她所有的温顺伪装。“江晚,
你发什么疯?”我压着火气,声音冷得能掉冰渣。她终于停下动作,那把剪刀的尖端,
轻轻抵在自己锁骨上方,划出一道浅浅的红痕。她抬起眼看我,那双总是含情脉脉的桃花眼,
此刻盛满了嘲弄和决绝。“沈总,旧爱回国,不得放挂鞭炮庆祝庆祝?”她笑,
唇角弯起的弧度,带着几分病态的美感,“这身‘月光女神’,还是留给你的正主穿吧。
我这个替身,不配。”“替身”两个字,像一根针,精准地刺入我心底最隐秘的角落。没错,
江晚的眼睛,有三分像温晴。当年温晴不告而别,远走他国,
我便在一次酒会上遇见了还是个小模特的江晚。她被人灌酒,窘迫不堪,一抬眼,
那双倔强的眼睛,和记忆里的影子重叠。于是,我把她带回了家。这三年,
我给了她最优渥的生活,把她从一个不入流的小模特,捧成了时尚圈炙手可可热的新贵。
所有人都说,江晚是我沈聿的女人,是我捧在掌心的宝贝。只有我和她自己知道,
她不过是我聊以慰藉的影子。我走过去,一把夺过她手里的剪刀,扔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响声。
然后,我捏住她的下巴,强迫她与我对视:“谁给你的胆子,敢这么跟我说话?
”下巴被我捏得生疼,江晚却连眉头都没皱一下。她反而笑得更灿烂了,伸手勾住我的脖子,
温热的气息喷在我的耳廓:“沈总,玩了三年,腻了。我们结束吧。
”她的口头禅是“主打的就是一个陪伴”,可现在,她却说要结束。
我心头那股烦躁愈发浓烈。一个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宠物,有什么资格说结束?“结束?
”我冷笑一声,手指加重力道,“江晚,你别忘了,你弟弟的医药费,你家里的那些烂摊子,
是谁帮你摆平的。没有我,你什么都不是。”这是我的杀手锏,也是她永远无法挣脱的枷锁。
果然,她眼里的光,瞬间黯淡了下去。那股子不管不顾的疯劲儿,像是被戳破的气球,
迅速瘪了。她慢慢松开我的脖子,后退一步,拉开我们之间的距离。
那身被剪得破破烂烂的礼服挂在她身上,让她看起来像个支离破碎的娃娃。“知道了,沈总。
”她垂下眼,声音低得像蚊子哼,“是我不识好歹。”看她这副重新变得顺从的模样,
我本该满意。可不知为何,胸口却像是堵了一团棉花,闷得发慌。我更怀念的,
竟然是她刚才拿着剪刀,满眼都是挑衅与疯狂的样子。手机再次震动,
是温晴发来的消息:阿聿,我有点害怕,你来接我好吗?我在我们以前常去的那个地方。
我拿起西装外套,看也没看江晚一眼,只丢下一句:“安分点,别给我惹事。”走到门口,
换鞋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回头看了一眼。她还站在原地,像一尊没有灵魂的雕塑。
落地窗外的城市霓虹,在她身后明明灭灭,却照不亮她脸上的半分神采。我甩甩头,
把那点莫名的情绪甩开,拉开门,走了出去。我没看见,在我关上门的那一刻,
江晚缓缓抬起头,将地上的一块碎布捡起,用力擦掉了脖子上的那道红痕。然后,
她走进衣帽间,换上了一套最普通的T恤牛仔裤,拉着一个行李箱,没有丝毫留恋地,
也走出了这间她住了三年的牢笼。她走得悄无声息,就像她从未出现过一样。
02温晴选的地方,是我们大学时常去的一家清吧。我到的时候,她正坐在角落的卡座里,
穿着一身洁白的连衣裙,长发披肩,气质温婉,就像一株不染尘埃的水仙花。看到我,
她眼睛一亮,站起身,有些怯怯地喊了一声:“阿聿。”还是那个熟悉的称呼,
还是那副柔弱惹人怜的模样。三年的时光,似乎没有在她身上留下任何痕迹。我走过去,
拉开她对面的椅子坐下。“什么时候回来的?”“今天刚下飞机。”她搅动着面前的柠檬水,
小心翼翼地观察着我的脸色,“我……我没打扰到你吧?”“没有。”我答得言简意赅。
气氛有些尴尬。我发现,曾经我以为刻骨铭心的思念,在真正见到她时,
竟然没有想象中那么波涛汹涌。我的脑海里,
反而不受控制地闪过江晚那张或明艳或疯狂的脸。“阿聿,这几年,你过得好吗?
”温晴轻声问,眼眶微微泛红,“对不起,当年我不辞而别……”“过去的事,不用再提。
”我打断她。当年她为什么走,我一清二楚。她父亲的公司陷入危机,
一个能提供巨额资金的海外富商看上了她。为了家族,她选择远嫁。我理解,
但不代表我能毫无芥蒂地原谅。我的沉默让她更加不安。她从包里拿出一个精致的丝绒盒子,
推到我面前。“这是我给你带的礼物。”我打开,里面是一块百达翡丽的***款手表。
正是我手腕上戴着的这一款的同系列情侣款。“我找了很久才找到的。”她期待地看着我,
“你……喜欢吗?”我盯着那块表,没有说话。这块表,江晚曾经也想要送我。
她刚在时尚圈崭露头角,拿到的第一笔高额代言费,就兴冲冲地跑去专柜预定。结果被告知,
这款表早已停产,根本买不到。她为此失落了好几天,后来,用攒下的钱,
给我买了一块功能相似的国产智能手表,献宝似的戴在我手上,笑嘻嘻地说:“沈总,
虽然这个便宜,但主打的就是一个心意!还能测心率呢!让我随时康康你的心为谁而跳!
”那块表,现在还躺在我书房的抽屉里。“阿聿?”温晴的声音把我拉回现实。我合上盒子,
推了回去。“心意我领了,东西太贵重,我不能收。”温晴的脸色“唰”地一下白了。
就在这时,清吧的门被推开,一阵喧闹声传来。我下意识地抬头望去,整个人都僵住了。
江晚!她怎么会在这里?她不再是那个穿着T恤牛仔裤的落魄模样。此刻的她,
换上了一身火红色的吊带短裙,外面随意地搭着一件黑色皮衣,长发烫成了***浪,
随意地披散着。脸上化着明艳的浓妆,红唇似火,眼神勾人。
她身边围着几个看起来吊儿郎当的年轻男人,其中一个,正搂着她的腰。
她就像一朵在暗夜中肆意绽放的野玫瑰,与这个清吧的安静氛围格格不入,
却又该死地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包括我的。“哟,这不是沈总吗?这么巧?
”搂着她的那个男人,是京圈里有名的纨绔子弟,秦昊。他看见我,吹了声口哨,语气轻佻。
江晚也看见了我,以及我对面的温晴。
她的目光在温晴那身白裙子和那张楚楚可怜的脸上停顿了一秒,然后,她笑了。她踮起脚,
在秦昊的脸上亲了一口,声音不大不小,却足以让整个清吧的人都听见:“亲爱的,
介绍一下,这是我前老板,沈聿,沈总。”她顿了顿,目光转向我,带着三分挑衅,
七分凉薄。“给我钱,让我陪他演了三年深情戏码的金主爸爸。”03“轰”的一声,
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整个清吧瞬间安静下来,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我身上,
带着探究、鄙夷和看好戏的幸灾乐祸。金主爸爸?演戏?江晚这四个字,像四个响亮的耳光,
狠狠地扇在我的脸上。把我身为沈氏集团总裁的尊严,踩在脚下,碾得粉碎。
我死死地盯着她,眼神像是要喷出火来。我从没想过,那只一向温顺的雀儿,敢在外面,
当着这么多人的面,如此折辱我。“江晚,你再说一遍。”我的声音,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她却像是没看到我吃人的目光,反而笑得更加肆意。她从秦昊的怀里挣脱出来,一步一步,
摇曳生姿地向我走来。高跟鞋踩在地板上,发出“嗒、嗒、嗒”的声响,每一下,
都像是踩在我的心脏上。她走到我的桌前,拿起那杯温晴没动过的柠檬水,仰头一饮而尽。
然后,她把杯子重重地放在桌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我说,”她俯下身,
凑到我耳边,用只有我们两个人能听到的声音,一字一顿地说,“沈聿,我、不、玩、了。
”温热的气息带着她身上浓烈的香水味,钻进我的鼻腔。那不是我熟悉的,
她在家时用的淡雅花香,而是一种极具侵略性的,冶艳的玫瑰香。“你!”我猛地站起身,
椅子因为我的动作,向后滑出,发出刺耳的摩擦声。“阿聿……”温晴拉住我的衣角,
怯生生地看着江晚,眼眶里已经蓄满了泪水,“这位小姐,你是不是对阿聿有什么误会?
”江晚瞥了她一眼,嘴角勾起一抹讽刺的弧度。她伸出手指,轻轻划过自己胸前的一片肌肤,
那里有一道几乎看不见的,陈旧的疤痕。“误会?”江晚直起身,居高临下地看着温晴,
声音不大,却充满了压迫感,“温小姐,你知不知道,你身上这件白裙子的设计灵感,
来自哪里?”温晴愣住了。江"晚"的指尖,就点在那道疤痕上。“三年前,
我出过一场车祸,差点死了。这道疤,就是那时候留下的。”她的声音很轻,
却像重锤一样砸在我心上,“沈聿为了纪念他那‘死去’的白月光,
就以我这道‘重生’的疤痕为灵感,设计了‘月光女神’系列。所以,温小姐,你说,
我们之间,算不算有误会?”我浑身一震。这件事,她是怎么知道的?我从未告诉过任何人!
温晴的脸,已经血色尽失。她难以置信地看着我,又看看江晚,嘴唇颤抖着,
一个字也说不出来。周围的议论声越来越大。“我去,这瓜也太劲爆了吧?
所以那个江晚是替身?”“什么替身,听这意思,沈总的白月光当年是‘被死亡’了啊!
”“啧啧,豪门水真深。这简直是现实版《甄嬛传》啊,纯元和菀菀。
”我感觉全身的血液都在往头上涌。我沈聿活了二十八年,从未像今天这样,丢尽脸面。
“江晚,你给我闭嘴!”我低吼道。“怎么?沈总,敢做不敢当?”江晚非但没闭嘴,
反而笑得更开心了,“还是说,怕你的白月光知道,你这三年,对着我这张有三分像她的脸,
是怎么一解相思之苦的?”她的话,越来越露骨,越来越不堪。我再也忍不住,扬起手,
就要一巴掌扇下去。然而,我的手腕,却在半空中被一只更有力的手抓住了。是秦昊。
他不知什么时候走了过来,一脸玩味地挡在江晚身前,抓着我的手腕,力道大得惊人。
“沈总,跟一个女人动手,不合适吧?”秦昊挑了挑眉,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再说了,
晚晚现在是我的人。打狗,也得看主人,不是吗?”他称呼她“晚晚”。那么亲昵,
那么自然。我的目光越过他,落在江晚身上。她就站在秦昊身后,看着我,
眼神里没有一丝一毫的畏惧,只有报复的***和彻底的冰冷。那一刻,我心里某个地方,
好像塌陷了。04那晚的闹剧,最终以我拂袖而去收场。我没脸再待下去。
身后是温晴的哭泣,秦昊的嗤笑,和江晚那仿佛能穿透我脊梁的目光。回到空无一人的公寓,
看着一地狼藉的碎布,我第一次感到一种名为“失控”的情绪。江晚,
那个我以为能被我牢牢掌控在手心的女人,彻底脱轨了。她不仅走了,
还带走了她所有的东西,只留下满屋子属于我的死寂。我拉开衣帽间,属于她的那一半,
空空如也。梳妆台上,她那些瓶瓶罐罐的化妆品,也消失得一干二净。只有垃圾桶里,
静静地躺着一只被掰断的口红。那是我送她的第一件礼物。我烦躁地扯开领带,
给自己倒了一杯烈酒。她是怎么知道“月光女神”的设计灵感的?那是我内心最深处的秘密。
当年温晴“意外”去世的消息传来,我悲痛欲绝。后来遇到江晚,她那双眼睛给了我慰藉,
也给了我灵感。我把对温晴的思念和对江晚带来的“新生”感,融入了设计。这件事,
只有我和我的首席设计师知道。我立刻拨通了设计师的电话。电话那头,
设计师支支吾吾了半天,才道出实情。原来,江晚为了能更“称职”地扮演好我的女人,
曾经偷偷找过他,想要了解我的一切喜好和过往。设计师被她缠得没办法,
又看她确实尽心尽力,就把一些无关紧要的,关于我的事情告诉了她。其中,
就包括“月光女神”的灵感来源。“沈总,
对不起……我以为江小姐是您最信任的人……”我挂了电话,把酒杯狠狠地砸在墙上。信任?
我何曾给过她半分信任?我只是在利用她,满足我那点可悲的占有欲和怀旧情结。而她,
却在用她自己的方式,笨拙地,想要靠近我。我忽然想起,有一次我胃病犯了,
疼得整晚睡不着。她就整晚不睡,用她那双没什么力气的手,笨拙地给我揉着肚子。第二天,
我桌上就多了一份详细的养胃食谱,和一堆被她分门别类装好的胃药。还有一次,
公司遇到一个棘手的项目,我把自己关在书房三天三夜。是她端着饭菜,一次次敲开我的门,
用近乎耍赖的方式,逼我吃下东西。最后项目成功,我开庆功宴,所有人都来敬我酒,
只有她,在宴会结束后,递给我一杯温热的蜂蜜水。那些被我忽略的细节,
此刻像潮水一样涌来,几乎将我淹没。我一直以为,她对我好,只是为了钱,
为了她弟弟的医药费。可现在我才发现,或许,不全是。第二天,我破天荒地没有去公司,
而是开车去了江晚弟弟所在的医院。我想知道,她到底去了哪里。我不相信,
她能真的放下一切,走得那么潇洒。她弟弟高昂的治疗费用,就是她的软肋。然而,
当我向护士台询问江洋的住院费情况时,得到的答案却让我再次震惊。“江洋?哦,
他上周就已经办理出院了。”护士查了查记录,说道,“他所有的费用,
包括后续的康复治疗费,秦氏集团的秦昊先生,已经一次性全部结清了。”秦昊!又是秦昊!
他是什么时候和江晚搅和在一起的?我攥紧拳头,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慌攫住了我。
我赖以拿捏江晚的最后一张底牌,竟然被秦昊轻而易举地抽走了。我失魂落魄地走出医院,
温晴的电话打了进来。“阿聿,你还好吗?昨晚的事……”她的声音充满担忧。“我没事。
”我打断她,语气不耐,“有事?”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然后,
温晴用一种近乎乞求的语气说:“阿聿,我们能重新开始吗?我知道当年是我不对,
但我是有苦衷的。现在我回来了,我只想和你在一起。”重新开始?若是三天前,
听到这句话,我或许会欣喜若狂。可现在,我脑子里盘旋的,全是江晚那张决绝又明艳的脸,
和她那句“沈聿,我不玩了”。我看着车窗外人来人往的街道,第一次对自己产生了怀疑。
我想要的,究竟是那株被我供在心头,
却早已沾染了世俗尘埃的水仙;还是那朵曾经被我亲手折下,
如今却在别人那里肆意绽放的野玫瑰?05我开始疯狂地找江晚。
动用了我所有的人脉和关系,几乎把整个城市翻了个底朝天。然而,她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
杳无音信。秦昊那个纨绔子,把她藏得很好。我越是找不到她,
心里的那股无名火就烧得越旺。这已经不仅仅是男人那点可笑的占有欲在作祟,
更像是一种习惯被打破后的暴躁和不安。三年,一千多个日日夜夜,江晚这个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