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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荡明》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是“兔头金”大大的倾心之小说以主人公朱常泽朱常泽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精选内容:主角是朱常泽的历史古代,历史,穿越,明朝,魂穿小说《荡明这是网络小说家“兔头金”的又一力故事充满了爱情与冒本站无广告TXT全精彩内容欢迎阅读!本书共计10281967章更新日期为2025-09-20 16:58:32。目前连载小说详情介绍:996打工牛一朝穿越明饥民易子而贼匪、官兵、外寇杀人如割白骨蔽野无净方知昔日职场煎竟是福报;这烽火人才是真正炼狱……
主角:朱常泽 更新:2025-09-20 19: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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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祯十五年1642年孟夏。
登州府城西南郊的一座小山坡上,一棵枯瘦的老槐伫立于此,虬枝如同利爪般刺向苍穹,点点红白间杂的花骨朵在已有些酷热的夏风中摇曳。
树下,一座破旧草庐半掩其中,干草间露出一角破烂的麻衣孝服。
朱常泽艰难挣扎着抬起上身,草席的霉味瞬间充斥鼻腔。穿越数日,在眼泪流干前他就接受了现实。只是,尽管已将对亲人的思念深埋心底,他仍无法适应这具十六岁少年的孱弱躯体:原主母孝未完守父孝,近四载的孝庐住下来,如今瘦得肋骨嶙峋,唯有双眸亮得骇人。
朱常泽蜷缩在发霉的草席上,右手下意识地握紧藏于干草下的长枪。麻布条捆着的孝服松垮的挂在他的骨架上,领口粗麻的毛边蹭得锁骨发痒。
坟圈里,几座坟包上尘土轻扬,一座半新不旧的土包似乎刚刚培过新土不久,散发着一股泥腥味。
朱常泽目光略过显妣,墓碑上,后刻的“故显考辅国中尉朱公讳翊铮”的字样已被日晒雨蚀得模糊不清,零散的记忆却如刀刻般浮现:病榻上,一只枯手如铁钳般扣住他的腕子,枪杆上的蟠龙纹硌得掌心生疼,最后一句“泽儿,成祖爷的威风不能丢”混着血沫喷在耳边。朱常泽冷笑一声,伸手抚过枪缨:“威风?”他低头看向自己嶙峋的肋骨,“什么威风都不如半袋麸皮顶用,先把这副身子骨养出个人样再说!”说着,又把冰冷的铁枪握得更紧些。
“唉,你们倒是撒手逍遥去了,但你们可知?此泽儿,已非彼泽儿。”
从墓碑上收回目光,朱常泽长叹一声,心中五味杂陈,既有思念、悲苦,也有无奈、埋怨,忍不住低声叨咕一句。
几天前,他还是21世纪一个天天996、凭着一技之长不太为吃喝发愁的打工牛马,一觉醒来,却成了这坟圈中饿得奄奄一息的倒霉蛋。
“朱氏子孙……”朱常泽自嘲的低语道,远处乌鸦哑啼,仿佛在为朱明的衰落哀鸣。
朱常泽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咸腥味混着槐花香,他都分不清原主是饿死的还是因迂腐致死。就为一句“丧期不满,吃稻米、穿锦缎,不得心安”,这倒霉蛋便谨守古礼,把自己从一个身体康健、痴迷武艺的少年,熬到形销骨立,最终活活饿死。
“你饿死也就算了,干嘛拉我来受罪?难道是想让咱也体验一下老祖宗拎着破碗开国的不易?”朱常泽心中不禁腹诽。
崇祯十五年啊!
赤地千里,饿殍遍野,兵贼横行,鞑虏入塞,享国二百多年的大明已是穷途末路,他真不知道该如何在这乱世中求生。
辅助崇祯?
朱氏族人只要不觊觎那个皇位,即便杀人放火都罪不至死,自己主动凑上去,不是嫌命长吗?
向满清屈膝称奴?
作为接受过现代教育的汉家儿郎,他拉不下那个脸,更做不出数典忘祖之事。
投奔李闯王?
还是算了吧!那可是个屁股还没坐热就让建奴消灭的主儿,跟着他绝非长久之计。
穿越后的几日,朱常泽满脑子都是这些问题,想得脑仁生疼。
五尺铁枪被原主日日擦拭,枪尾铜纂磨得发亮,贴着掌心透着凉意。热风卷着槐花的甜香味灌进草庐,还夹杂着枯枝折断的声音。
朱常泽眼皮微动,从门口望去,瞧见七八个破衣烂衫的汉子、正猫腰朝老槐树摸去。
“丁仲,要不要去看看那小子还喘气不?”一个尖细嗓音的瘦子攥着碗口粗的木棍,朝草庐张望几眼后低声问同伙。
朱常泽喉间发紧,握枪的右手又加了几分力道。
这些天他留意到,坟圈里的老槐树是附近唯一未被捋秃的,只因前月有饥民来偷捋树叶,被原主的仆奴用哭丧棒打断了腿脚。
“管他死不死,赶紧动手,别等那个傻大个奴才回来。”腰中别着一把柴刀的墩壮汉子扫了一眼草庐催促道。
尖细嗓音的瘦子贪婪地看向草庐,兴奋地说:“丁仲,听说李庄老旺饿死后,他媳妇挖了他的心肝煮食,只埋了副皮囊。哎……也不知人肉是啥滋味,尝尝的话,多费点手脚也值。”
吃人肉!
这几个字眼入耳,朱常泽心中一凉,一股寒意瞬间遍布后背。
且不说异族把汉人当两脚羊,曹操用人肉做军粮,史书上易子而食之事也屡见不鲜。
“不令命绝要鲜肉,片片看做饥人腹。”
数年后,《菜人哀》中所写,便是中华数千年文明史上的残酷疮疤。
人饿极了,为了活命,哪管吃的是人是羊?
草庐外,众人被“肉食”吸引,目光从老槐移到朱常泽身上,最后落向丁仲。
朱常泽睫毛颤动,任由汗水流过眼角,透过乱发死死盯着墩壮汉子。
丁仲,年约四旬,半边乱发遮面,右手似是习惯性地按向腰中柴刀,青蓝麻衣衣摆上褐色污渍散发着血腥铁锈味,不像普通饥民,倒似溃散的边军!
一息……两息……
朱常泽指尖发颤,却本能地聚起全身力气,紧扣枪尾铜纂:“绝不能稀里糊涂成为别人腹中餐食!”
四目相对,久久凝视。
夏风吹过,乱发飘扬,丁仲额角刺字闪现:“强盗”字下还有“宁远充军”几个小字。
在这有些酷热的初夏,朱常泽却感觉如坠冰窟。
强盗?充军又做逃兵,现在盯上自己了?
完蛋!
只是,求生的本能令他握枪的指尖发白,目光也更为锐利:临死总要拉上一个垫背的。
许久,或许是丁仲感受到了对方眼中的狠戾,又或许是朱常泽的麻衣孝服太过粗砺也足够破旧,灼痛了他的内心。名唤丁仲的墩壮汉子收回目光,松开按着柴刀的手:“赵四,某老娘还等着槐花救命呢。”
半天前,病重的老娘趴在炕头说“闻着槐花香就不饿”时的情形历历在目,丁仲不能让母亲的愿望落空。
听到这低沉的话语,看着众人不舍地移开目光,汗水浸透全身的朱常泽暗自松了口气:还算有点人性。
“丁仲,啥意思?”赵四不甘,声音带着愠怒。
朱常泽刚吐出半口气又急急憋住。
众人的目光再次投向丁仲,眼中满是渴望。
“没别的,就是老娘想吃一口槐花。”丁仲头也不回走向老槐。
人啊,就是这样,心中的贪婪一旦因某个因素被触发,便会一发不可遏制。
“哈哈,也罢,你吃你的槐花,我吃我的肉。想吃肉的,跟我上!”高瘦的赵四的贪念就因为一个肉字而起,已然无法自控的他,干笑一声,掩饰住贪婪,挥舞棍棒朝草庐走来。片刻迟疑后,两人跟上赵四。
“苦也!高兴得太早了!”朱常泽心中叫苦,右手再次死死攥紧湿腻的枪杆,透过乱发锁住肆意向草庐行来的那个脏兮兮的肚腹,身体紧绷如弓弦。
“咔嚓……”
草庐门口枯枝断裂之时,寒光一闪,枪头如蛇信从枯草中刺出,枪缨红穗带起几束枯草,扫过赵四的裤脚时发出“嘶啦”一声轻响。
“噢……哇……”
轻敌乃兵家大忌!
伴随着骨碎声,惨叫响起。枪尖击碎赵四的左腿膝盖,令这个对“尸首”毫无防备的贼子向后扑跌而出,棍棒落地,抱着腿哭嚎不停。
长枪回撤,数滴晶莹的艳红飞扬,一股血腥气夹杂在槐花香中弥漫开来,朱常泽强撑着枪杆起身,立于草庐门口。孝服下的手腕细如柴棍,却把长枪端得笔直,一声嘶吼冲口而出:“朱氏坟头的土,能埋人,也能埋贼!”这声嘶吼带着喉间腥甜喷出,在寂静的坟场格外刺耳。
后面两个贼汉对视一眼,急急的后退。
原地观望的几人不自觉丢掉棍棒,双腿一软跪地。
已到老槐下的丁仲停步转身,定定看着这一幕。
“走!”
凝视过滴血的枪尖许久,上下打量过草庐门口形同乞丐的少年几眼,丁仲最终收回目光,呼喝一声,不舍地剜了眼身边的老槐树,丢下一句场面话:“等闯王得了天下,等建奴下次再来,我倒要看看那时你还怎么护它!”说罢,招呼贼人们架起赵四便头也不回的离开。
“闯王”之名虽让朱常泽心中发寒,“建奴”二字却如冰锥刺进太阳穴,令他差点握不住枪杆。
如没记错,李自成虽已吃过“福禄宴”,将中原搅扰得一团乱麻,但相比今年秋冬即将到来的清奴入寇,似乎还能暂且忽略。
届时,十万满清贼寇趁大明全力收拾中原闯贼,河北山东等地兵力空虚之时,将从河北长驱直入,攻州破县。山东全境基本沦陷,就连登州府数个地县也未能幸免,鲁王及宗室上千人被杀,俘获平民数十万,掠夺财物牲畜不计其数。
热风裹着槐花香灌进草庐,朱常泽摸摸孝服下突出的锁骨,满脸的无奈:现在看来。这具被“忠孝”熬干躯体的朱明血脉,如今还得靠他这个现代人寻得续命之法。
“便宜他了,本想一枪扎他个肠穿肚烂,结果只碎了膝盖……”嘟囔着,朱常泽双腿一软跌坐地上,长枪滑落,带起一抔灰土。
盯着枪杆上清晰的蟠龙纹,朱常泽忆起原主十二岁生日时,父亲交给他长枪的叮嘱:“泽儿,你记住,这可是成祖爷年轻时用过的宝贝,万万不可轻忽。当年,你祖父从济南府离开时便带着它,初至登州府,日子过得再难,就是饿得装瞎子要饭,都没舍得卖了这杆长枪……”
此刻,朱常泽终于明白倒霉蛋为何宁可饿死也要守着这杆枪:在这乱世,皇族的名头不如几枝槐花,这杆铁枪才是最后的护身符。
同时,困扰他数日的问题似乎有了答案:不管是崇祯、李自成还是满清鞑虏坐天下,想要在这乱世生存,手中总得有所依仗。
老槐梢头,待开的花苞在阳光下红白相间,宛如即将凝固的血滴。
心结已解,浑身无力的朱常泽捡起地上的长枪,拖进草庐,将其仔细放于身下。他疲惫地闭上双眼,仰躺在庐中,远处,似狼又似人饿极的嚎叫声隐隐入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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